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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文物赴陸展出 可簽保障協議 | |
2011/05/31 23:06:56 | |
(中央社記者康世人台北31日電)中國大陸文化部副部長趙少華今天表示,希望「富春山居圖」在台灣合璧展出後,也能到大陸展出;她強調,台灣的文物到大陸展出,不會有被扣的問題,兩岸可以協商簽署保障協議。
此外,趙少華也希望,大陸和台灣能互設辦事處推動文化交流工作,「我將會和文建會討論」。 趙少華下午以大陸中華文化聯誼會會長的身份訪台,明天將出席「富春山居圖」在國立故宮博物院的合璧展出活動,同時於6月9日在台中出席由台灣美術館和中國美術館合辦的第2屆「海峽兩岸當代藝術展」開幕活動,同時還將和相關單位討論兩岸非物質文化遺產月在台辦理事宜,同時赴澎湖、高雄、台南、嘉義、南投等地考察。 談到明天的富春山居圖合璧展,趙少華特別強調此展意義重大,認為將為今後文化交流合作「做一個非常好的鋪墊和基礎」,也是兩岸人民和世界華人的心願。 趙少華說,希望這種展覽(富春山居圖合璧展)也能夠到大陸展出,「這是一種期望,雙方有了意願,在不久的將來,透過雙方的努力,相信會成為現實」。 對台北故宮典藏的文物,趙少華表示,「我們非常期望台灣來大陸展覽」。 但對於台灣方面對文物到對岸展出,可能有遭到扣留的疑慮,趙少華認為,這是誠信問題,「只要(兩岸文物互展)多幾個來來回回後就會鬆動,互信很重要,而且絕對不會發生問題」,不然雙方也可簽保障協議。 趙少華指出,大陸把文物拿來台灣展出,哪有那麼多疑慮,都是站在誠信的角度,諸如上次的雍正畫展、這次的富春山居圖合璧展等都是。 趙少華和文化部港澳台辦公室主任助理蕭夏勇都說,事實上只要展覽有超過20%的一級文物到境外展出,就要大陸國務院批准,大陸來台的展出,包括這次富春山居圖合璧展,一級文物都超過65%,要國務院特批,但還是都批准來台展出,沒有顧慮。 文化部台港澳辦公室主任董俊新、蕭夏勇等人甚至認為,如果擔心,雙方可以簽署協議,文物間交換展覽,原本就有商業協議、保險等一大堆保障,而兩岸間還有海峽交流基金會、海峽兩岸關係協會在談,為何不把這個議題也納入來談,兩岸達成共識簽署協議,就沒有問題了。 至於下半年接近台灣選舉,是否會影響兩岸文化交流,趙少華認為交流活動不會降溫。事實上,下半年兩岸交流活動已經排定7月的情系巴蜀兩岸文化聯誼、9月的台灣國際文博會、9月下旬在台的兩岸漢字藝術節,還有11月到明年春節前的第2屆兩岸非物質文化遺產月等活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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